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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度十堰市开放大学体系招生、教学、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及招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18

各县(市、区)分校,校内各相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十堰市开放大学体系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招生拓展、教学质量提升和社区教育服务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放大学体系内开展2025年度招生、教学、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及招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范围

(一)先进单位

1.评选类别: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
评选范围:各县(市、区)开放大学分校、校本部各相关部门。

(二)先进个人

1.评选类别: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2.评选对象:校本部、各县(市、区)分校从事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基本条件: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全体人员履职尽责,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开放大学各项政策与工作部署,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1.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在2025年招生工作中成绩突出,年度招生规模在各分校中名列前茅。

2.教学工作先进单位:2025年度网上教学检查数据在各分校中排名靠前;积极组织参与国家开放大学、湖北开放大学开展的各类教学、科研活动;教学管理过程规范有序;毕业率、学位申报率等关键指标表现优良。

3.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社区教育组织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能常态化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特色鲜明;积极参与省、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与项目,成效明显。

(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招生工作,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各级招生政策与规定,精通招生业务。

2.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在招生策略、渠道拓展、宣传推广等方面有创新举措,为扩大生源规模、提升招生质量作出显著贡献,能超额或高质量完成招生任务。

3.能够准确把握招生市场动态,善于分析和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能为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有效促进了生源增长和学校品牌提升。

三、评选名额

(一)先进单位:招生工作先进单位1个,教学工作先进单位1个,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1个。
    
(二)先进个人:校本部评选4名;每个县(市、区)分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与推荐

1.先进单位: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申报相应类别,填写对应《申报表》(见附件123)。

2.先进个人:由各分校对照条件进行推荐,填写《推荐表》(见附件4)。校本部候选人由校内相关部门推荐。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122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相应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评选类别

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先进个人推荐表发送至:846411924@qq.com,联系人:陈枭。

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发送至:361365101@qq.com,联系人:王琼。

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发送至:271530827@qq.com,联系人:王欢。

申报材料应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充分反映2025年度的实际工作业绩。

(三)评审与公示

十堰市开放大学将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审定结果将在体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表彰对象。

五、表彰方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十堰市开放大学将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年度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

六、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标准,优中选优,认真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逾期未报或未按规定格式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

1.2025年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2025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25年度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4.2025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十堰市开放大学

20251218


  • 附件【附件1-4.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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