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

2018年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作者: 时间:2019-06-03

 


 

一、学的重点

在做好戴党徽、交党费、集体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中央精神。

重点学习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市委重要会议精神。

重点学习全市经济工作暨农村工作会议、全市重大活动总结会议主要精神。

同时,党支部党员中有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要组织学习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文件精神。重点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十组通〔2018〕3号),学习《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中“组织提醒函”和“相关纪律规定”相关内容。

 

二、做的安排

1、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十组通[2018]4号)要求,严肃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走访慰问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在春节前后开展好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群众活动,了解他们的诉求,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送去党的关怀和温暖,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要结合走访慰问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

 

3、谋划2018年党建工作。

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结合本地本单位本支部实际,充分吸收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谋划2018年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推进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把党的一切工作抓到支部、抓实支部。

 

 

提示:各地各级党组织开展2018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学习体会文章及时报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22609号  鄂公网安备42030202000197号  

电话:0719-8117608 传真:0719-8662995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