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湖工职组发〔2019〕8号通知要求,本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定于13日(本周四)下午3:00在1304教室集中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创文明城市,共建“志愿之城”
二、学的重点
1.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和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对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6.《关于印发〈十堰市建设“志愿之城”〉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办文〔2019〕51号)。
7.《关于印发<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支部建设年”实施方案>和有关制度的通知》(湖工职发〔2019〕12号)。
三、做的安排
1.开展“志愿之城”创建活动。各支部要贯彻落实全市“志愿之城”建设暨城市管理重点措施推进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志愿之城”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十堰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十堰市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组织志愿者弘扬志愿者精神、宣传创文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2.谋划纪念建党98周年活动。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来临之际,认真谋划开展系列纪念活动,引导党员重温党的历史,悟入党初心,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3.开展“户户走到”和“双找”活动。要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四项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文[2019]19号)文件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帮扶干部深入贫困村开展“户户走到”和“有困难找支部,要办事找干部”活动,了解群众诉求和困难,建立到村到户问题清单台账,实行跟踪督办落实机制,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提升“户户走到”活动实效。
4.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作用 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十民政发〔2019〕9号)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填写《十堰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承诺书》(一式两份,个人和支部各存一份)。
各支部在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办公室。
十堰电大(教院)党办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