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学籍电子注册规定,特制定《十堰教育学院2024年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准确无误。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成人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辉
副组长:陈少国 张 成
成 员:陈 枭 董晓琳 石义胜 熊 烨
二、复查时间
学籍部门向学生工作处移交档案:2024年2月27日
集中复查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5日
学籍部门向省教育厅报送复查结果:2024年3月20日
三、复查对象
2023年成人高考录取,2024春拟入学所有成人教育新生。
四、各部门职责
学工处负责督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资料收集、审验、档案整理工作(工作人员:陈枭 )
学生工作处负责复查工作(复查责任人:陈枭)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负责人: 董晓琳)
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学信网电子注册 (负责人:石义胜 熊烨)
五、复查审验程序
1、收集新生档案 分专业整理并按姓名字母顺序排序,统一在档案袋正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注专业名称、姓名。
(材料:高中/中等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生本人填写《湖北省成人高校2024级新生入学登记表》、与登记表一致的同版纸质标准登记照片2张,电子照片一份)
2、核验新生信息 比对学生报考、录取、报到时电子照片、身份证号及本人相貌,对有疑问的,必须进一步核查、落实,一经查实,不予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负责人:熊烨)。
六、工作要求
1、监察部门对资格复查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确保无误。
2、对复查工作敷衍了事,走过场,致使此次复查未发现,但在后期发现学生违规或舞弊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招办电话:0719-8118279
监察电话:0719-8117608
十堰教育学院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