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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教育学院办理毕业证明书业务流程

作者: 时间:2022-06-14

一、办理对象:

遗失、损毁和涂改毕业证书的十堰教育学院毕业生

二、前期联系部门:

学校档案部门(0719-8662995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如有身份证与毕业证上出生日期不符的情况,才需要联系)

三、学员提交材料

  1. 书面申请1份。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含:学生姓名、出生日期、专业及毕业证号,办理证书的原因及诉求、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需本人手写签字,并填写《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1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纸质彩色蓝底2寸证件近照2张。(1张毕业证明书,1张毕业证明书审批表)

  4. 纸质照片相同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姓名+毕业证号”命名,大小在20-40kb之间。

  5. 毕业生报批名册复印件1份,需加盖提供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6. 录取名册复印件1份,需加盖提供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7. 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提供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8. 如有身份证与毕业证上出生日期不符的,需要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核验后返还,留用复印件)。

所有的材料都用A4纸,散页,勿用订书机装订或粘贴,便于扫描。

四、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五、业务办结,通知学员领取。

附件1: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十堰教育学院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申请学校

十堰教育学院

 

申请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在校学习时间


在校主修专业名称


原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培养层次

普通□ 成人□ 脱产□ 业余□

本科□ 专科□

 

学制


原毕业证书号


原毕业证书发证时间


毕业证明书号(补证号)


发证时间


申请理由:

本人签字( 需手签)

教学点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学校学历证书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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