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遗失、损毁和涂改毕业证书的十堰教育学院毕业生
二、前期联系部门:
学校档案部门(0719-8662995)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如有身份证与毕业证上出生日期不符的情况,才需要联系)
三、学员提交材料
书面申请1份。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含:学生姓名、出生日期、专业及毕业证号,办理证书的原因及诉求、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需本人手写签字,并填写《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1)
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纸质彩色蓝底2寸证件近照2张。(1张毕业证明书,1张毕业证明书审批表)
纸质照片相同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姓名+毕业证号”命名,大小在20-40kb之间。
毕业生报批名册复印件1份,需加盖提供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录取名册复印件1份,需加盖提供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提供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如有身份证与毕业证上出生日期不符的,需要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核验后返还,留用复印件)。
所有的材料都用A4纸,散页,勿用订书机装订或粘贴,便于扫描。
四、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五、业务办结,通知学员领取。
附件1: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十堰教育学院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申请学校 |
十堰教育学院 |
照 片 |
申请者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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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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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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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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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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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主修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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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培养层次 |
普通□ 成人□ 脱产□ 业余□ 本科□ 专科□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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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毕业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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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毕业证书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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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明书号(补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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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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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本人签字( 需手签) 年 月 日 |
教学点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学历证书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