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专业(本科)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21世纪小学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可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的高等应用型专业人才。
适用对象:
在教育行政机关、小学教育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对本门专业感兴趣的人员。
入学资格: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入学水平测试:
由省级电大组织实施,在学生注册前进行。
主修课程:
教育心理专题、科学与技术、人类与社会、汉语通论、课程与教学论、比较初等教育、小学数学教学研究、小学语文教学研究、现代教育原理、艺术学概论、哲学引论、数学思想与方法、教学设计等。(仅供参考)
修业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最短毕业年限不低于两年半。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学位取得:
符合学位申请相关条件者,可申请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具体要求参见中央电大与学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毕业可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2.掌握系统的教育理论和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3.具有一定的小学教育管理能力和小学教育研究能力,以及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健康的审美观点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5.熟悉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收费标准:参见当地省级电大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