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网一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
2021年3月国家开放大学下发了《关于做好“一网一平台”试点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得到各分部的热烈响应,共收到18个单位新平台试点单位申报表。经评审,确定兵团分部、宁波分部、天津分部、浙江分部、内蒙古分部、湖北分部、广州分部、实验学院等8个单位作为试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组
试点单位成立试点工作小组,明确小组工作模式和成员职责,确定与总部工作组对接人。对接人需定期参与试点工作研讨,收集试点过程中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总部工作组将建立定期下发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有序推出完善的试点功能,并结合工作进度对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二、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此次试点限定在行政管理(包括开放本科和开放专科)、土木工程(开放本科)、工商企业管理(开放专科)、学前教育(包括开放本科和开放专科)专业的2021年春季学期新生,由新平台的若干模块与现有的管理空间、教务系统、终考系统以及分部自有教学系统共同支撑,为期一学期。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试点应用方案(见附件1)工作内容,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三、组织试点工作培训
第一期试点工作培训将于2021年4月7日至9日举行,采用远程培训形式。根据试点工作培训计划(见附件2),试点单位分角色提供参与试点工作教职员工名单(字段要求见附件3),组织教师完成试点工作培训,组织。
四、组织实施
为提高工作效率,总部统一配置上述六个试点专业第一学期所需学习课程,均为统设必修课,详见附件4。省开课待后续学习再开设。请各试点单位根据课程清单分课程分角色报送教师名单(字段要求见附件5)。
总部统一为学生选课,默认学生学习第一学期开设所有课程,默认在分校一级组建教学班,统一为教师选课并分配教学班。4月30日后,教学管理功能开放,管理人员可对选课、分班结果进行微调。
试点单位需组织新生在新平台上开展教学、管理工作,向试点专业新生提供新平台使用培训,组织教师利用“一网一平台”开展教学业务,及时反馈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交系统优化建议。
五、撰写试点总结报告
在本学期试点结束后试点单位完成试点应用总结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6)。
六、提供必要保障
试点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时间、经费等条件保障,优先将试点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七、相关要求
请于2021年4月9日前将试点工作组名单、试点工作方案、参训教师名单、任课教师名单等材料电子稿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tianxy@ouchn.edu.cn田西雨老师。联系电话:010-57519369。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试点工作应用方案
2.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试点工作培训计划
3.参训教师名单表格
4.试点专业第一学期课程列表
5.任课教师名单表格
6.总结报告撰写参考格式及要求
国家开放大学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