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大分校、教学办公室、导学中心、招生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开放教育招生、教学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拟在十堰电大体系中评选2023年度招生、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及招生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一)评选范围
各县(市、区)电大分校
(二)评选条件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招生、教学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严格按照上级电大的要求组织实施开展工作,措施得力,成绩突出。
2.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年招生人数在2023年度分校排名中居前2位。
3.教学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度网检数据在分校排名中靠前,积极参加国家开放大学、湖北开放大学组织的各类教科研活动,教学管理规范,毕业率、学位申报率较高。
(三)评选办法
1.参加评选的单位于12月26日前向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提交评选材料,其中《2023年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发邮箱527125192@qq.com,联系人:石义胜,《2023年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发邮箱361365101@qq.com,联系人:王琼。
2.市电大根据各单位招生、教学工作实绩,结合上报材料,综合评定年度招生、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3评选名额:招生先进单位2名,教学先进单位2名。
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一)评选对象
校本部和各县(市)电大分校招生有关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招生工作,能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熟悉招生业务。
2.招生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创造性地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3.能准确把握招生形势,善于发现、研究问题,为招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实效。
4、评选名额:校本部2名,县(市)电大分校各1名。
(三)评选办法
各县(市、区)电大根据评选条件于每年12月26日前向市电大推荐先进个人人选1名,《2023年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发邮箱527125192@qq.com,联系人:石义胜。推荐材料应简要介绍推荐人选在招生工作中完成的任务、取得的成绩和作出的贡献,特别是开创性的工作和业绩。
三、表彰办法
全市电大系统内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他
过时未报或未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附件:1.2023年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2023年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23年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十堰广播电视大学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