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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专业(专科)

作者: 时间:2019-06-03

 物业管理专业(专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的,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物业管理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入学资格: 

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者。

入学水平测试: 

由省级电大组织实施,在学生注册前进行。

主修课程: 

   管理学基础、房地产营销管理、房屋构造与维护管理、物业管理财税基础、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实务、物业设备设施管理、物业信息管理。

修业与毕业: 

    两年制,学习年限最短两年半,最长八年。最低毕业学分76。

就业面向: 

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职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物业中介、代理服务与物业企业经营管理;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房地产营销管理;会展物业管理与会议服务。

毕业可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与人沟通、合作与协调能力;信息处理;危机处理能力;抗压能力;自我管理能力;项目管理和团队管理能力;2.具有文化基础知识、语言及应用写作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3.掌握从事物业管理职业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职业技能;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相当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5.具有承担物业管理岗位工作的技能。

收费标准:参见当地省级电大公示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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