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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关于党委成员联系支部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19-06-03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推动学校改革与事业快速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等学校党委领导成员定点联系党支部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学校党委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要求,坚持和执行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对加强和改善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党委成员联系支部工作的开展,推动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意见。

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重视党委领导成员联系支部点工作

加强党委领导成员联系支部工作,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因此,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从党的建设的全局出发,真正重视并切实抓好党委领导成员定点联系党支部的工作,通过这一途径,深入调查研究,抓点带面,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联系的主要内容

(一)了解联系党支部的基本情况,“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创先争优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参加联系点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针对党员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行信念、宗旨、纪律、作风以及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

(三)了解和分析党支部班子和党员状况,总结支部工作经验,指导和帮助党支部做好党员队伍管理、思想政治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和发展党员工作,对所联系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和督促,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通报学校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情况,听取党员对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教学与科研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五)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及时解决党员、群众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联系支部的确定

党委委员按照专业相同、工作相近的原则编入一个支部,并联系相应支部。参加所在活动,联系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每学年不得少于4次。

五、联系方式

(一)每位联系党支部的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4次到现场进行调研,平时要与党支部书记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二)每位联系党支部的党委班子成员要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情况,听取他们对学校党建工作及学校的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工作要求

(一)每位党委班子成员要加强与联系党支部的沟通与联系,参加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深入联系支部调研和指导工作。切实帮助联系党支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科室发展、学科建设及人才成长。

(二)联系对象要积极主动地与所联系的党委班子成员加强沟通,认真负责地反映真实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三)党委办公室要协助院领导落实联系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要收集领导干部的指示和要求以及联系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理,并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科室抓紧办理。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促进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的健康发展。

 

附件: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分工及支部人员名单

 

 

 

中共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分工及支部人员名单

 

一、综合支部:10人

联系领导:严永金

支部书记:甘道和

组织委员:宋

宣传委员:朱  

   员:董晓琳  柯玉宝          王家安

 (临时)

二、教学一支部:12人

联系领导:陈少国

支部书记:赵兴国

组织委员:何江振

宣传委员:余红丽

   员:高增星  张友明  常婵君  王青云  张雅琳

周英夫        

三、教学二支部:11人

联系领导:寇    

支部书记:赵映堂

组织委员:石义胜

宣传委员:高玉春

   员:陈必发  胡晓松    杨玲玲  潘道芬

陈富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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