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

护理学

作者: 时间:2019-06-03

护理学专业(本科)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现代高等护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较为宽厚扎实的基础医学、基础护理及临床护理理论、一定的人文社会学知识、较强的临床、社区护理工作能力和一定的从事护理教育、管理和科研的能力,重点面向基层的、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的应用型护理人才。
适用对象:
  在护理领域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社区护理等工作的人员。
入学资格:
  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入学水平测试:
  由省级电大组织实施,在学生注册前进行。
主修课程:
  护理伦理学、病理生理学、健康评估(本)、护理学基础(本)、内科护理学(本)、外科护理学(本)、妇产科与儿科护理学、护理教育与科研设计、社区护理等。(仅供参考)
修业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最短毕业年限不低于两年半。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学位取得:
  符合学位申请相关条件: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通过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通过首都医科大学组织的学位课程综合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达到良以上(含良)等。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首都医科大学医学学士学位。(具体要求参见中央电大与学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毕业可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与本学科相关的人文社会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护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2.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和护理程序有效解决临床、护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3.能够为个人、家庭、社区提供健康教育和促进健康的护理服务;4.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护理教育能力,能针对护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5.具有一定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社会和专业责任感,能够主动参与科学研究,探讨护理实践问题,提高护理素质和工作质量。
  收费标准:参见当地省级电大护理学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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