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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考点自查与清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31

关于开展全省考点自查与清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考点:

近年来,全省开放教育办学体系各考点主动落实开放教育考试管理规定,较好完成了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保证了办学的有序运行。随着办学环境的变化,结合近几次巡考工作发现,考点建设与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考试工作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和隐患。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全省考点的自查与清查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1.全省各考点对照《开放教育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试行)》(鄂开大教字〔202137号)开展自查工作,提交自查报告,并填报考点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各考点要根据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考点信息汇总表(附件2)核对相关信息,如有信息更正请填写考点信息变更表(附件3),截止时间2022420日前。

2.省校对全省考点开展清查,逐一核对考点信息是否满足设置条件,形成反馈意见,并抽取部分考点开展实地检查。

3.对相关设置规范或硬件条件不合格的考点进行限期整改,截止时间2022610日前。省校对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的考点按正式考点组织考试,未能限期整改完成的降为临时考点。

二、工作要求

1.请各考点主考、考务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考务工作主体责任,严肃组织自查,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准确汇报考点情况。

2.各市州电大统筹做好所辖考点的核查工作,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由各县级电大考点报所在市州电大,市州电大审核汇总交省校。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直属教学点等考点直接报送省校。

3. 考点自查报告应包括主考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考务工作责任体系构建与队伍建设情况,考点制度建设与管理情况,试卷库建设与试卷管理情况,视频监控、屏蔽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电子设备配置情况,学生诚信教育与违纪违规处理情况等,并附考场保密室、保密柜现场照片及手机信号屏蔽仪的购置清单。自查报告需由主考签字确认并附校印。

4.本次考点自查与清查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考点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对于核查信息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校。

三、其它

自查报告纸质材料寄送省校教务处考务科,电子档发送至邮箱hbddkwk@163.com

联系人:王卫东,联系电话:027-87454056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湖北开放大学教务处考务科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考点自查情况汇总表

2. 2021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考点信息汇总表

3.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考点信息变更表

湖北开放大学

20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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