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

小区创建标准

作者: 时间:2019-06-03


公共设施

1. 路面硬化、平整;

2. 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 窨井盖、路缘石设施齐备;

4. 新建住宅有无障碍设施;

5. 设有宣传橱窗等公用设施;

6. 设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能分类收集垃圾,分布合理;

7. 小区道路、楼道内、电梯内照明设施齐备;

8. 消防设施齐全、建有视频监控系统;

9. 合理设置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

公共服务

1. 定期对垃圾箱、座椅、窨井盖等设施进行维护,保持完整好用;

2. 定期清扫环境卫生,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收集容器定期检查清理;

3. 路面得到有效维护,对路面破损及时修复;

4. 小区的墙面、照明灯、玻璃等设施得到维护,无污渍、无破损。

公共治理

1. 有效治理小区住宅楼道居民杂物乱堆放现象;

2. 私搭乱建、乱牵乱挂、乱晾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3. 有效整治小区毁绿圈地、饲养家禽等现象。

公共宣传

1. 显著位置可见:(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九大精神宣传;(2)中国梦、志愿精神、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宣传;

2. 公益宣传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计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融合;

3. 设置与地点相结合、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

4. 公益广告维护到位、更新及时;

5. 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内容丰富,更新及时;

6. 居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中国梦的内涵、志愿精神的内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达100%

公共环境

1. 小区整体卫生状况良好,环境美观、干净整洁;

2. 无乱搭建、乱牵挂,无乱堆放;

3. 视频监控系统完好,小区住宅楼消防设施功能完好;

4. 道路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

5. 小区有安保人员值守。

公民素质

1. 显著位置张贴居民公约;

2. 车辆停放有序,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张贴、乱涂写、乱晾晒、乱搭建、乱堆放、乱泼污水、乱摆摊、毁绿圈地等现象;

3. 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 显著位置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且达到公益宣传1/3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22609号  鄂公网安备42030202000197号  

电话:0719-8117608 传真:0719-8662995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