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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03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市内各高校党委组织(人事、工作)部:

为开展好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学的重点

全体党员在完成佩戴党徽、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一)共同学习内容

1.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 学习《全市关于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3. 《中共十堰市委关于追授黄星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市开展向黄星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文件以及十堰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刊发的黄星同志的主要事迹。

(二)分领域学习内容

1. 农村(社区)党支部:学习市委书记张维国同志在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项目拉练会上的讲话精神。

2.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1)习近平党建思想形成的历史脉络;(2)学习市委书记张维国同志在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项目拉练会上的讲话精神;(3)学习《关于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的通报》(十组通[2018]12号)

3. “两新”组织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4. 高校和中小学党支部:1)高校党支部学习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2)中小学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小学教育有关重要论述。

、做的安排

1.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结合全市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参观学习,开展廉政知识测试,讲好廉政专题党课。

2.  推荐“两优一先”先进典型。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十组通[2018]14号)文件要求,对照标准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组织考察的方式组织推荐。

3. 开展黄星同志先进事迹学习讨论活动。各地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黄星同志的先进事迹,并开展学习大讨论,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心得体会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收集后于530日前统一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其中各县(市、区)不少于5篇,市直机关工委不少于10篇,各高校不少于2篇。

各级各地党组织和党员开展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及时报市委两学一做办。

 

 

中共十堰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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