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

关于开展10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03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市内各高校党委组织(人事、工作)部:

为开展好10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学的重点

全体党员在完成佩戴党徽、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一)共同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8月3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督导湖北省工作动员会主要精神,9月3日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与湖北省委工作对接会议精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9月12日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进驻十堰开展专题督导汇报会主要精神,市委书记张维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在基层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

2. 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应知应会政策知识。

3.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省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学习关于“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相关论述。

(二)分领域学习内容

1. 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学习《关于2018年县乡基层党建专项巡察情况通报》(十组通[2018]32号)。

2.高校和中小学校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国有企业和“两新”组织党支部: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十组通〔2018〕15号)。

三、做的安排

1. 开展一次扫黑除恶政策知识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精神,组织开展一次扫黑除恶政策知识宣传宣讲活动,要结合身边的案例力求讲深讲透,使每名党员干部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具体要求,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2.开展农村“两堂”问题清理自查活动。各级各地要按照省委要求,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宗族祠堂开展清理排查,依法彻底铲除非法宗教组织,彻底清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依规教育处置信教党员,有序把宗族祠堂全部转化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阵地。

3. 开展一次理想信念主题教育。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一次理想信念主题教育,可以以专题党课、集中讨论发言等形式开展,使党员受到精神洗礼和党性教育,自觉做到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

4.开展基层党建自查整改。各级各地要以基层党建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基层党建自查和督查,逐一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基层党建整体水平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党建联系点或包联单位督导自查整改工作,确保自查整改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市、区)、高校报送至市委“两学一做”办(联系人:柏建峰,电话:8118015);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报送至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联系人:张志豪,电话:8669213);国有企业报送至市国资委人事科(联系人:雷振国,电话:8663220);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报送至市教育局党办(联系人:岑红鹰,电话8489509);市内各医院报送至市卫计委党办(联系人:杨前贵,电话:8117011)。

中共十堰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十堰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22609号  鄂公网安备42030202000197号  

电话:0719-8117608 传真:0719-8662995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